曾遭冤狱迫害 山东省七旬毛德君又遭枉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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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圆明网】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法轮功学员、70岁的退休女教师毛德君二零二四年九月被临沂市临沭县法院非法判刑一年,现被非法关押在临沂市看守所迫害。这是毛德君老人第二次遭中共非法判刑。

毛德君女士是东北某中学的退休物理教师,她于一九九八年十月开始修炼法轮大法。毛德君因一九七八年罹患胸膜炎而留下胸闷、咳嗽等症状,后又在一九九七年十一月因患严重妇科疾病做了子宫切除手术,使她的身体虚弱不堪,甚至在上班时晕倒在地。

一九九八年八月,毛德君又因病重卧床不起。两个月后,她经人介绍开始修炼法轮功,并按照真、善、忍的标准要求自己,她的身体很快得以康复,从此摆脱了病痛的折磨。

曾遭冤刑一年半

二零二零年八月十一日六点多,临沂市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城西、城北派出所出动大批警察,有预谋地绑架了七位法轮功学员及亲属。毛德君当天在家中被警察绑架,数万元私人财物被抢走。她被囚禁在城西派出所的铁笼里四天,并在第三天遭非法批捕。八月十四日下午,毛德君被劫持到临沂市医院隔离点非法关押,后又被劫往临沂看守所继续关押迫害。

二零二零年十月十九日,毛德君被莒南县公安局国保大队构陷到临沭县检察院;十一月十九日被检察院非法起诉到临沭县法院。

二零二零年十二月一日上午九点,临沭县法院通过视频对毛德君进行非法庭审。来自北京的律师为毛德君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指出信仰自由,毛德君信仰法轮功的一切思想行为都是合法的。莒南县国保大队、派出所警察对毛德君的非法搜查是非法入侵民宅,属违法犯罪行为。

面对律师的逐条辩驳,公诉人王健与主审法官吴淑芳均无言以对。然而临沭县法院仍强行于二零二零年十二月八日对毛德君非法判刑一年半。

二零二二年二月,68岁的毛德君结束冤狱回家。

又遭绑架、枉判

二零二三年十月二十七日上午十时左右,莒南县政法委、综治办、公安局、国保大队、开发区派出所约二十人左右,窜至毛德君居住的金碧花园小区布控,胁迫在广场上活动的毛德君的丈夫回家开门,并非法搜查,稍后绑架了外出刚回家的毛德君。

在开发区派出所,莒南县公安局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彭志敏对毛德君进行非法审讯,称他们从二零二三年六月份就开始监控毛德君。当天下午六点多,开发区派出所警察给毛德君办理所谓“取保候审”手续后,放她回家。

而莒南县国保大队、开发区派出所勾结临沭县检察院罗织材料,对毛德君进行司法迫害。

二零二四年六月十七日,毛德君被临沂市临沭县检察院构陷到临沭县法院。之后,临沭县法院两次非法庭审毛德君,律师都在庭上为她做了无罪辩护。

二零二四年九月二十三日,临沭县法院通知毛德君去拿判决书。当天,毛德君在家属的陪伴下到临沭县法院,法官王云把非法判决书给了她,毛德君被非法判刑一年。

毛德君现被非法关押在临沂看守所至今。她家属聘请的律师曾于九月二十七日去临沂看守所会见了毛德君。详情待查。

法轮功也叫法轮大法,是上乘的佛家修炼大法,于一九九二年由李洪志师父传出,他以宇宙最高特性真、善、忍为原则指导人修炼,辅以简单优美的五套功法,可以使修炼人在极短的时间内达到身心净化,道德回升。修炼法轮大法福益家庭、社会,是合法的。法轮功学员坚持正信和使百姓明白真相,不仅是作为受害者讨还公道,也是在匡扶社会正义,维护社会良知。

中共残酷迫害修心向善的法轮功学员已经二十五年多,颠倒是非善恶,警察非法抓捕、入室抢劫,给众多法轮功学员和他们的家庭造成了重大伤害,而且也给国家和人民造成了巨大的灾难。在未来法制昌明之时,所有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人都面临未来正义法庭审判和终身追责。

相关信息:

临沂市临沭县法院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临沭县沭河西大街131号
电话:0539-6200002、0539-6200025

莒南县公安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莒南县人民路,邮编:276600
电话:0539-7224000
局长范宗斌(2024年5月23日任职)
前局长孟今朝(2022年3月30日任职)
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朝军:13954967666
特巡警大队大队长彭志敏:13969989918(2022年9月6日任职,原莒南县公安局出入境管理大队大队长)

临沂市看守所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河东区重沟镇,邮编:276027
电话:0539-7015216

—— 文章内容转载自明慧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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